按照学院要求,现将各系、中心、部、处室购买办公仪器设备程序规定如下:
1、购买金额超过2万元(含2万元),按照《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细则》执行,购买金额不超过2万元按以下规定执行。
2、由购买部门根据所需购买仪器设备派两人以上负责市场调研、比价采购,将市场调研报告交院监察处,调研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:参与调研人员、调研时间、调研商家名称、商家联系电话、所需购买仪器设备价格及购买意向等。
3、监察处核实备案。
4、办公仪器设备购买后由使用部门按学院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(试行)》安排专人管理。
5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监察处负责解释。
2008年4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