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党政群各部门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、省委“十项规定”、省教育厅“六项规定”精神落地生根,加强纪律建设,从源头上防治腐败,切实做好“端午节”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整治“四风”问题,现就有关纪律规定重申如下:
一、严守党规党纪,做到“七个严禁”
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、发放、赠送礼品;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和宴请;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、奖金、实物和各类购物卡、代金券;严禁用公款支付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费用;严禁公车私用;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贵重物品;严禁利用职权、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或借机敛财。
二、层层传导责任、从严教育监管
院党政群各部门及党员要切实把“端午节”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整治“四风”问题纳入日常工作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,院属各部门主要责任人要认真履行“第一责任人”的责任,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,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以身作则,从严要求、从严纪律,早安排、早部署、早提醒,积极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。
三、强化监督执纪、加大责任追究
广大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,带头遵守纪律,坚持以身示范、从我做起,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。院党政群各部门要把纪律“挺”在前面,敢于动真碰硬,狠刹歪风邪气,纪检监察处要继续盯紧节点,加大问责力度,对违规违纪的,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违规违纪的责任和有关领导的责任。
学院监督举报电子邮箱:gzgyzy@126.com
监察处
2018年6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