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
纪检监察员在主持纪委日常工作的副书记、监察处处长的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,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
一. 协助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等各项工作。
二. 协助调查处理党员、干部违反党纪党规的案件和违反政纪的行为,做好调查谈话纪录等各项工作。
三. 抓好案件检查、执法监察、效能监察和案件审理、控告、申诉、监督、教育、调研等日常工作;
四. 协助调查处理纪检、监察的来信来访工作,做好信访件的登记、归档工作。
五. 负责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来文登记、承办、保管、归档工作。
六. 负责起草本院纪委、监察处的各类文件、材料、计划、总结、通知、报告等。
七. 负责本院纪委、监察处的各类文件、材料的保管、立卷、归档工作。
八. 做好招生监察、效能监察和其他执法监察工作。
九. 完成纪委书记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