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工作职责
学院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,受上级纪委、和院党委双重领导,是党内的执纪监督机构,纪律检查委员会按《党章》、《准则》的要求,依据党章赋予的权利,履行“?;?、惩处、监督、教育”的职能。院纪委应努力完成上级纪委、院党委交赋的各项工作。其主要职责如下:
一. 保证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在党内的贯彻执行,检查和监督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决议在院内贯彻执行的情况。
二. 按照从严治党的原则,坚持教育和严格执行纪律相结合,协助院党委对党员、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,遵纪守法教育和廉政教育。
三. 协助院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进一步落实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》,反腐倡廉,端正党风,切实纠正不正之风。
四. 协助院党委抓好院级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和党员的廉洁自律教育。监督检查院处级领导班子、院处级领导干部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。
五. 对院内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,进行初查,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,提出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的建议。配合行政初查涉及政纪的案件。对党政领导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情况,及时向上级纪委、监察机关报告。
六. 按照信访工作制度,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,受理对党员、干部和党组织的检举、控告,对违纪违规的问题进行调查,并向院领导提出处理建议。受理被处理党员、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。
七. 指导、检查各基层党组织的纪检工作。
八. 完成上级纪检机关和院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。